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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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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类别

A类(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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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

https://tiaozhanbe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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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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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当年11月 至 次年10月(两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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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目的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鼓励学以致用,推动产学研融合互促,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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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简介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举办地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挑战杯系列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盛会,是国内大学生最关注最热门的全国性竞赛,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挑战杯的杯名由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同志亲自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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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全国总决赛)

1)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65%。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2) 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颁发相应的奖金。

3)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学校。累计三次捧得挑战杯的学校,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

4)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5) 竞赛设10个左右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进入终审决赛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参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提名,主办单位确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6) 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的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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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决赛

6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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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赛设置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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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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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赛设置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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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赛时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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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我院各专业学生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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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形式

个人/团队(可自由组队)。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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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细则

见赛事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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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方式

会评比赛。(详情见大赛官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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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赛事

负责教师

王志文老师  联系电话:13893329300

QQ群:12027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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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

指导教师

我院教师均可,根据参数题目和内容提前联系院内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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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活动与训练场所

联系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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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参赛

注意事项

提前3-6个月开始准备,提前联系指导教师,各年级学生均可组队,不限年级,不限专业,可跨院组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