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总决赛获奖比例 特设立全国总决赛特等奖 1 项(可空缺);全国一等奖为35%;全国二等奖为50%;全国三等奖为 15%;最佳创意奖和最佳制作奖各 1 项;优秀组织奖35%;秘书处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竞赛指导教师、专家和秘书处管理人员 “突出贡献奖”若干名;承办高校贡献奖;竞赛冠名企业贡献奖等。 2.各省(市、自治区)大学生结构设计分区赛获奖比例 特设定各省(市、自治区)分区赛 15%一等奖比例为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级奖项的三等奖,经分区赛专家组评审确定,由分区赛秘书处上报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秘书处审核。 3.各省(市、自治区)分区赛 15%一等奖比例,其中包括了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秘书处经过计算确定下达给各省(市、自治区)上报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团队。4.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高校团队,在全国赛现场争夺全国特等奖(1 项)、一等奖(35%)、二等奖(50%)、部分三等奖(15%)、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等。 |